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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要不要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

更新时间: 2022-09-05 11:15:45 0人浏览
租房子要不要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
律师解答
租房子不一定要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可以采用口头形式,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一般视为不定期租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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