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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房拆除后的宅基地的使用权归谁

更新时间: 2022-09-05 11:24:22 0人浏览
原住房拆除后的宅基地的使用权归谁
律师解答
原住房拆除后户口迁出的宅基地的使用权归集体所有。属于农村违规建筑或者闲置房屋清理被拆除的,宅基地的使用权归集体所有,农民依申请对老屋进拆除翻新的,宅基地使用权继续归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办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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