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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商品房销售合同中的“交付使用”

更新时间: 2022-09-05 13:31:08 0人浏览
如何理解商品房销售合同中的“交付使用”
律师解答
商品房销售合同中的“交付使用”一般以发出书面交房通知以及递交钥匙为准。开发商应当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签署房屋交接书。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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