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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的地下车库的所有权

更新时间: 2022-09-05 13:31:10 0人浏览
人防工程的地下车库的所有权
律师解答
人防工程的地下车库的所有权归国家。人防车位是开发项目根据《人民防空法》的要求,建设的人民防空地下室。人防工程属于应急工程的一种,不具备强烈的商业性质。其产权并不属于私人,属于国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三百四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四十五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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