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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因意外事故使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谁承担

更新时间: 2022-09-01 14:53:05 0人浏览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因意外事故使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谁承担
律师解答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因意外事故使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房屋交付前由开发商承担,房屋交付后由购房者承担。房屋的交付使用一般视为转移占有,开发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毁损灭失的风险自通知之日由购房者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百零五条
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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