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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出租人是否还有权利收取租金

更新时间: 2022-08-17 17:49:44 0人浏览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出租人是否还有权利收取租金
律师解答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出租人没有权利收取租金。租赁合同无效后,当事人因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应当原物返还给对方,无法原物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双方互相负有返还义务的,重合的部分可以冲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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