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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他项权证丢失该怎样办

更新时间: 2022-08-17 17:49:46 0人浏览
房屋他项权证丢失该怎样办
律师解答
房屋他项权证丢失补办如下:
1、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的部门提出申请;
2、提交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合同等材料;
3、出具遗失说明;
4、工作人员查档;
5、确认属实的,予以补办房屋他项权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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