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诉讼> 人身损害的管辖是怎样的

人身损害的管辖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 2022-08-17 17:50:55 0人浏览
人身损害的管辖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人身损害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为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而人身损害属于人身侵权行为。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一条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