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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可否不约定在劳动合同开始

更新时间: 2022-08-11 14:13:07 0人浏览
试用期可否不约定在劳动合同开始
律师解答
试用期一般不可以不约定在劳动合同开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初次建立劳动关系的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而进行的考察期。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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