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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收到损失补偿费需要给对方开发票吗

更新时间: 2022-07-29 18:52:38 0人浏览
单位收到损失补偿费需要给对方开发票吗
律师解答
单位收到损失补偿费一般不需要给对方开发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根据销售情况正确选择相应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损失补偿费属于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事项,无需开具发票。
法律依据
《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只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才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这个根据具体地区来要求,有的地区的税务局要求福利费和补偿金等补助福利费需要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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