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合同纠纷> 预付款合同未成立是否可以退还

预付款合同未成立是否可以退还

更新时间: 2022-04-18 09:25:20 0人浏览
预付款合同未成立是否可以退还
律师解答
未成立预付款合同时,可以退还。买卖合同没有成立的,合同就无效,对缔约双方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若一方履行了部分合同义务的,应当予以返还,即要退还已经交纳的预付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