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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关系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2-04-15 09:24:23 0人浏览
借贷关系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解答
成立借贷关系的法定条件是:主体具有缔约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并且借贷双方均在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一方履行了主要义务,而另一方予以接受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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