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合同纠纷> 承租人合同未到期提前解除,出租人怎么维权

承租人合同未到期提前解除,出租人怎么维权

更新时间: 2022-04-14 19:06:25 0人浏览
承租人合同未到期提前解除,出租人怎么维权
律师解答
出租人对于提前解除的维权是:承租人合同未到期提前解除,属于违约,出租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一般来说,剩余租期超过3个月的,赔偿数额按3个月租金计付;剩余租期不满3个月的,赔偿数额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计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