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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当庭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更新时间: 2022-03-16 17:40:08 0人浏览
能否当庭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律师解答
在我国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争议案件不适宜当庭提出,应当在提交仲裁申请书时写明仲裁请求;但仲裁裁决前调解的,可以提出。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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