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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一般应当包括哪些基本条款

更新时间: 2022-03-14 09:58:23 0人浏览
签订合同一般应当包括哪些基本条款
律师解答
合同的基本条款有:
1、合同主体的姓名或名称和地址;
2、标的及其质量、数量;
3、合同价款或报酬;
4、履行方式、期限和地点;
5、违约责任;
6、争议解决办法;
7、当事人的签名;
8、落款日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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