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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2-03-11 09:21:46 0人浏览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有哪些
律师解答
当事人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包括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的;不服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或者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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