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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地农民有什么财产权

更新时间: 2022-02-18 18:07:26 0人浏览
被征地农民有什么财产权
律师解答
征收农民土地时,其财产权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农地附着物所有权;征用土地获得补偿权;拒绝交地权;获得留用地权;建设用地入股权;恢复耕种权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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