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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房三个证件

更新时间: 2023-03-24 10:40:26 0人浏览
农村建房三个证件
律师解答
农村建房三个证件为:
1、农村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由当地政府规划建设部门颁发,是房屋修建时,必须要拿到的证件;
2、宅基地使用权证书。该证是在进行土地确权登记时,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
3、不动产权证。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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