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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科审查起诉期限

更新时间: 2022-02-16 08:41:47 0人浏览
公诉科审查起诉期限
律师解答
公诉科审查起诉的期限一般是一个月,案件疑难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对于需补充证据的可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限两次,重报后每次的办案期限为一个月或一个半月。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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