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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微信辞职有效吗?

更新时间: 2020-09-21 17:32:24 0人浏览
试用期微信辞职有效吗?
律师解答
有效,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试用期辞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其对于辞职的申请形式没有强制性要求,因此指套是能够有效通知用人单位的方式,包括微信聊天,都是可以申请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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