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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时制中的加班争议有哪些误区

更新时间: 2022-01-21 14:05:42 0人浏览
特殊工时制中的加班争议有哪些误区
律师解答
对特殊工时制中的加班争议会有下列误区:劳动者加班后没有加班费;或者加班标准和其他标准工时中的劳动者不一致。不论工时制度的区别,只要劳动者按单位的要求加班的,一般就可依法获得加班费。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的限制,需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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