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劳动纠纷> 申请撤销劳动仲裁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申请撤销劳动仲裁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更新时间: 2022-01-17 17:05:00 0人浏览
申请撤销劳动仲裁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律师解答
法律对申请撤销劳动仲裁程序的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应当撤销的,可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后审查核实裁决确实符合法定的撤销情形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