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房产纠纷> 法律对认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对认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更新时间: 2023-05-17 09:31:44 0人浏览
法律对认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解答
法律对认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规定是: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自成立开始就生效,但是,如果没有将预售合同进行备案,就不能对第三方产生效力。房产合同备案一般是指房屋预售中,当事人先进行网签备案,时间是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