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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产权过户给另一方需要什么材料

更新时间: 2022-01-13 18:45:19 0人浏览
夫妻产权过户给另一方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解答
一方过户夫妻共有产权的房屋给另一方的,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产权过户申请书;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产权证、完税凭证;赠与公证协议或离婚公证协议等。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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