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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质押留置的区别

更新时间: 2020-09-01 15:57:50 0人浏览
抵押质押留置的区别
律师解答
抵押质押留置的区别是:
1、法律效力不同,留置是法定担保,抵押和质押是约定担保,法定担保优先于约定担保;
2、质押留置是移转占有,而抵押是不移转占有;
3、担保的内容不同,留置担保的是动产,抵押担保的是动产和不动产,质押担保的是动产和权利。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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