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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调解书与仲裁裁决书的不同点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1-12-30 11:05:19 0人浏览
仲裁调解书与仲裁裁决书的不同点有哪些
律师解答
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有下列不同点:
1、在调解解决争议时,不能强迫当事人调解;而仲裁裁决中的某些程序和规则不允许当事人以协议予以排除。
2、仲裁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有关组织主持下,自愿协商,达成解决纠纷的办法;仲裁裁决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第三者,由该第三者来主持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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