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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保全与合同担保的区别

更新时间: 2021-12-28 10:44:48 0人浏览
合同保全与合同担保的区别
律师解答
合同保全与合同担保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1、合同保全可分为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来行使,而合同担保是通过签订保证合同来担保;
2、合同保全要向法院提出保全的请求,合同担保只需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即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 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 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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