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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区别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1-12-28 10:44:51 0人浏览
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解答
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1、合同一般是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或者一方已经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的,合同才成立;
2、合同的生效一般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如果合同需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则手续办完后才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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