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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用退休人员的“超龄”派遣是否属于劳务派遣?

更新时间: 2021-12-24 10:41:23 0人浏览
招用退休人员的“超龄”派遣是否属于劳务派遣?
律师解答
超龄退休人员和派遣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务派遣关系,而且民法上的劳务关系。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并开始领取养老金的,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终止,不具备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要按劳务关系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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