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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 2021-12-22 11:13:31 0人浏览
内蒙古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内蒙古征收土地的补偿是:
1、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
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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