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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更新时间: 2021-12-15 11:26:28 0人浏览
景德镇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解答
景德镇市征收土地规定的补偿标准是:由政府部门考虑当地经济水平,土地原用途等因素进行制定。不同的地区有相应的不同的补偿标准,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发展程度的不一样,补偿标准规定也不一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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