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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备案合同变更条件

更新时间: 2021-12-14 17:01:31 0人浏览
房屋备案合同变更条件
律师解答
房屋备案合同变更的条件包括:
1、注销和变更登记备案的合同已做抵押登记的必须先撤销抵押登记;
2、变更申请应当载明变更事项、事由等主要内容;
3、变更由当事人主动提出变更登记,并填写登记表等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第十二条 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由于开发企业的原因,承购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开发企业和承购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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