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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时的债权人保护制度有什么

更新时间: 2021-11-24 11:31:09 0人浏览
公司设立时的债权人保护制度有什么
律师解答
公司设立时的债权人保护具有下列相关制度:
1、公司设立的同时,对公司资本的数额限制、认购缴纳股份、严格准则制度;
2、对股东出资方式和比例的限制制度;
3、发起人责任制度;
4、其他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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