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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故意多发工资再要回去是犯罪吗

更新时间: 2021-11-22 11:38:42 0人浏览
领导故意多发工资再要回去是犯罪吗
律师解答
如果领导故意多发工资后再要回去,不属于犯罪行为。但属于劳动争议,如果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可以直接向当地仲裁委申请仲裁,如果仲裁裁决之后,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就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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