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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土地使用权预缴税款么

更新时间: 2021-10-20 14:24:35 0人浏览
转让土地使用权预缴税款么
律师解答
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预缴相应的税款。出让方预缴5%的增值税,增值税5%和3%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25%的企业所得税,5‰的印花税;受让方预缴3%的契税,5‰的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法律依据
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预缴相应的税款。出让方预缴5%的增值税,增值税5%和3%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25%的企业所得税,5‰的印花税;受让方预缴3%的契税,5‰的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法律依据: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契税法》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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