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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需要提拱哪些材料

更新时间: 2021-10-19 15:53:39 0人浏览
起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需要提拱哪些材料
律师解答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进行起诉需要提拱以下材料: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身份证明资料、民事起诉状、授权委托书、房屋房款发票、房屋来源证明;房产登记变更的材料;房屋产权凭证;产权证代办费收据等。
法律依据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进行起诉需要提拱以下材料: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身份证明资料、民事起诉状、授权委托书、房屋房款发票、房屋来源证明;房产登记变更的材料;房屋产权凭证;产权证代办费收据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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