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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

更新时间: 2021-10-18 16:53:58 0人浏览
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
律师解答
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1、股东代表诉讼是因为公司的权益受到侵害,其他公司人员怠于履行职责,股东才起诉的;
2、股东直接诉讼往往是由于股东自身权益受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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