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房产纠纷> 房地产抵押成立的条件有什么

房地产抵押成立的条件有什么

更新时间: 2021-10-09 10:00:20 0人浏览
房地产抵押成立的条件有什么
律师解答
房地产抵押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是:
1、抵押人对房屋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2、抵押房屋是不存在争议的;
3、抵押需要签订抵押合同,进行抵押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