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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年限1年3年区别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1-10-08 09:26:53 0人浏览
劳动合同年限1年3年区别是什么
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年限是1年或3年,最明显的区别就是试用期。一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三年期的劳动合同,被提前解除或终止的概率较高,解约方的解约成本较高。一年期劳动合同,提前解约并支付较高解约成本的几率较低。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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