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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司法鉴定程序规定

更新时间: 2021-09-15 18:06:23 0人浏览
伤残司法鉴定程序规定
律师解答
伤残司法鉴定程序流程的规定是:
(一)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二)受理;
(三)初次鉴定;
(四)补充鉴定;
(五)重新鉴定;
(六)复核鉴定;
(七)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八)出庭。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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