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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使用范围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1-09-13 11:25:32 0人浏览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使用范围是什么
律师解答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适用范围是:第一个就是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政府可以收回土地;无偿取得划拨土地的使用权,因迁移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可以收回土地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提前收回及土地灭失等原因而终止。
第四十七条 
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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