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劳动纠纷> 在劳动合同中试用期超过六个月是否合理

在劳动合同中试用期超过六个月是否合理

更新时间: 2021-09-13 11:25:13 0人浏览
在劳动合同中试用期超过六个月是否合理
律师解答
在劳动合同中,试用期超过六个月的,是不合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员工的试用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