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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长期不过户有风险吗

更新时间: 2021-09-10 11:07:25 0人浏览
离婚后房产长期不过户有风险吗
律师解答
离婚后房产长期不过户有风险。不动产即房屋的转让以变更登记为公示要件,如果没有过户就是没有进行变更登记,如果将房屋卖给第三人,是有效行为,权利就会遭受侵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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