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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有哪些形式

更新时间: 2021-08-31 09:25:22 0人浏览
房屋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有哪些形式
律师解答
房屋所有权的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一般指的是根据原房屋所有人的意思接受原房屋所有人转移之房屋所有权,以原房屋所有人的所有权和其转让所有权的意志为根据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三十二条  
处分依照本节规定享有的不动产物权,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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