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房产纠纷> 民事调解书房管局不予过户

民事调解书房管局不予过户

更新时间: 2021-08-31 08:50:47 0人浏览
民事调解书房管局不予过户
律师解答
生效的民事调解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如果有民事调解书,房管局还是不予过户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协助执行通知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所以房管局必须得办理过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