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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程序

更新时间: 2021-08-31 08:50:32 0人浏览
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程序
律师解答
关于房屋权属登记办理程序规定如下:
1、填写《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
2、查询电子档案和实物档案;
3、复制房产档案、出具房产档案证明或登记簿;
4、对出具的证明进行备案登记;
5、缴纳档案查询证明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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