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合同纠纷> 买卖合同所有权转移有什么原则

买卖合同所有权转移有什么原则

更新时间: 2021-07-15 08:38:50 0人浏览
买卖合同所有权转移有什么原则
律师解答
买卖合同所有权转移有简易交付原则和登记原则。不动产物权的转让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动产物权的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