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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和承诺区别

更新时间: 2021-06-10 10:24:42 0人浏览
要约和承诺区别
律师解答
要约和承诺区别在于:
1、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
2、承诺是指对要约接受的一种意思表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向要约人作出,发出通知的为承诺人,也是受要约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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