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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 2021-04-26 10:01:16 0人浏览
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是:
1、第三人取代债务人的地位,并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债务人脱离合同关系;
2、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三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第五百五十四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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