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有外遇,离婚时无外遇一方可争取哪些权利
导读:
丈夫有外遇,离婚时无外遇一方可争取的权利是在分割财产时,可以要求存在出轨行为的一方少分或是不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有外遇办理离婚的方式也应当为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丈夫有外遇,离婚时无外遇一方可争取多分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协议分割共同财产;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财产数额,并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快车提醒,人民法院在判决时,会对无过错方适当倾斜,对有外遇方少分。
丈夫有外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下证据可以证明对方出轨:
1.出轨方的称述、认错书悔过书等;
2.亲属、邻居或其他人的证言;
3.出轨方与第三者的聊天记录、电子邮件、通讯记录等;
4.其他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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